根据“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”(豫教思政〔2017〕121号),我院公共基础部英语教研室李广琴老师被授予“河南省文明教师”, 2015级大专市场营销1班马晨阳同学被授予“河南省文明学生”, 2016级大专临床1班(班主任丁娜娜)被授予“河南省文明班级”。
发文部门:宣传(统战)部
根据“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”(豫教思政〔2017〕121号),我院公共基础部英语教研室李广琴老师被授予“河南省文明教师”, 2015级大专市场营销1班马晨阳同学被授予“河南省文明学生”, 2016级大专临床1班(班主任丁娜娜)被授予“河南省文明班级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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